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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农委开展关于修改野保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办理调研工作

时间 2017-06-30 来源 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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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至29日,为扎实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委审议的翟峰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省人大农委会同省林业厅和议案领衔代表翟峰组成调研组前往广元市、绵阳市开展调研。调研组围绕议案内容,深入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山里来养殖基地和石大洪养殖场、绵阳市康尔王梅花鹿业有限公司和北川九皇山国家森林公园,实地察看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以来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危害发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案件执法等基本情况,并与当地人大及政府相关部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黄智刚对广元市和绵阳市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一要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重要意义,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还有利于保证科学研究和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二要严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维护法律的尊严。三要进一步加强我省实施办法修订前调研、论证等各项工作,认真研究和吸收各地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我省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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