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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沐川县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检查

时间 2017-09-15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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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第一组组长陈光志委托, 9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第一组副组长邓良基带领执法检查组来到沐川县,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沐川县新凡乡太和村村委会、村产业基地、新凡乡中心校、乡便民服务中心、乡卫生院、森态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详细了解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完成、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并到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增收等情况。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乐山市、沐川县、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并反馈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指出,今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之年,乐山贯彻实施《条例》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四个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不遮不掩,创新举措密集,举措思路清、力度大、效果显著,为下一步脱贫攻坚“摘帽”认定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针对下一步工作,检查组要求,要充分认清脱贫攻坚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强化督查考核,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杨晓明,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郑树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代表、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赖淑芳等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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