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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16-07-25 来源 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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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0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曾省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人大职能助力扶贫攻坚,巩固2015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成果,持续推动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按照《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的总体安排,3月中旬到6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本次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3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汇报会,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等13个省级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作动员讲话,部署执法检查工作,明确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省委办公厅、省委农工委应邀列席会议。
  从3月中下旬起,执法检查组分9个小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张东升、黄彦蓉、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刘作明和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焦伟侠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专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同志、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为成员,前往全省88个贫困县中的巴州区等59个贫困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重点检查了脱贫攻坚领导组织建设、落实“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计划、“六有”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干部驻村帮扶“五个一”全覆盖等情况。检查组随机抽取检查贫困村100个,暗访贫困村55个,随机走访贫困户和已脱贫农户464户;查看项目实施现场171个,查阅《条例》宣传实施及扶贫开发档案材料2400余卷;召开村民座谈会100余次,与村组干部、贫困群众及驻村干部近2000人进行座谈交流,听取贫困群众脱贫心声和致富愿望,帮助他们分析致贫原因、研究脱贫对策。检查组还听取了59个贫困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并与当地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委托泸州、绵阳等11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合江县、北川县等其余29个贫困县(区)开展执法检查;委托成都、自贡等9个未列入本次执法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参照《条例》检查方案自行开展执法检查。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这次执法检查予以积极协助,省市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了执法检查有关情况,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影响和社会导向。
  在各级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本次执法检查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服务大局,讲政治。
  省人大常委会坚决服从服务于中央、省委工作大局,从事关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着眼,认真依法履职,以《条例》执法检查为切入点,主动融入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坚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此次执法检查对促进各级政府及扶贫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条例》正确实施,尊重和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我省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全体动员,讲力度。
  省委和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省委书记王东明亲自审定工作方案,对执法检查给予了有力指导。省人大常委会全体动员,主要领导牵头拟订工作方案并亲自部署,常委会领导担任执法检查各小组组长,办公厅主任和各专委会主任委员担任各小组的副组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和各级人大代表积极主动参加执法检查。共有30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9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
  (三)创新方式,讲实效。
  为了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此次执法检查除了继续采用以往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常规方式外,还增加了随机实地检查、交叉检查、暗访贫困村(户)等方式。同时,各检查小组还特别加大了暗访力度,专门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暗访不特定贫困村(户),深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在检查地点上,省人大常委会也打破了惯例。以往的执法检查重点是全省和市(州),着眼于“面”,而今年检查的重点直接面向脱贫攻坚战的“前线”——贫困县,着眼的是“点”,做到了全省88个贫困县的全覆盖。
  鉴于此次执法检查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组别多、地点多、材料多、报告多,省人大农委代常委会制作了执法检查工作手册,统一明确了检查标准、检查程序、检查内容,便于各检查组开展检查。
  (四)端正作风,讲纪律。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服从统一安排,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了各项检查工作。检查组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掌握真实情况,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惧辛劳,各检查小组先后多次分阶段前往受检贫困县进行明查暗访,切实做到了真正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真心解决问题,进一步树立了人大的良好形象。
  (五)贴近群众,讲真情。
  检查组始终满怀对贫困群众的深厚感情,把执法检查作为真心服务群众、真情贴近群众的一次生动实践,既注重检查各贫困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又注重把中央、省委的深切关怀传递给贫困群众;既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听取贫困群众意见,又把他们的诉求和愿望放在心上,深入细致做好贫困群众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始终围绕着依法实现和维护贫困群众利益进行和开展。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高位推动,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工作取向和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目标要求,结合贯彻中央、省委精神,精心组织《条例》学习宣传,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人大职能、细化政策措施、凝聚扶贫合力、强化动态管理,依法治贫、依法扶贫的法治效应初步显现。2015年,全省精准脱贫117.36万人,超额完成109万人的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750万人减少到2015年底380万人,贫困发生率相应从11.5%下降到5.8%,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
  (一)《条例》学习宣传更加全面深入,扶贫治贫社会氛围空前浓厚。
  1.学习更加深入透彻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高度重视,坚持把学习中央、省委精神和《条例》贯穿扶贫开发工作始终,认真制发学习方案,普遍通过常委会、常务会、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透彻开展专题学习。省扶贫移民局组织编印了《条例》解读本,为基层干部提供学习 “工具书”。昭化区、青川县邀请省扶贫移民局有关专家领导为各级党员干部专题讲解《条例》。
  2.宣讲更加经常多样
  各地充分发动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力量,进村入户宣讲《条例》政策精神,充分利用文艺表演、电影放映、书画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在乡镇街头、村社路边和群众家中,随处可见宣传标语、展板、单行本等,群众知晓度、认同度较高。省扶贫移民局专门组建21个宣讲组到全省21个市(州)进行宣讲辅导。广安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扶贫干部千人培训大会。阿坝、甘孜、凉山等民族地区将《条例》翻译成双语宣传册发放。宣汉县在电视台开设《条例讲读》、《聚焦精准扶贫》专栏。剑阁县组织宣传队以腰鼓、秧歌等民俗表演形式宣传《条例》。
  3.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更加强烈
  检查组发现,通过《条例》的学习宣传,干部群众依法治贫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干部群众依法开展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高涨,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依法、靠法、用法、守法的思维惯性和行为准则正在自觉形成。
  (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更加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1.科学编制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扶贫工作有章可循
  各地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对接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十三五”脱贫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我省已制定完成“十三五”脱贫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及规划大纲,全省各地正在抓紧规划编制,具体规划落实脱贫项目、资金和政策。同时,启动了“四大片区”实施规划、整村推进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任务。各贫困县不断细化“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落实及2016年减贫目标任务。巴中市及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4县(区)坚持脱贫攻坚与同步全面小康“两步并一步”,计划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到2018年底实现县区全部“摘帽”,在稳定脱贫不返贫的基础上实现同步全面小康。新龙县编制完成了90个《贫困村“十三五”村级发展规划》,制定上报了《新龙县贫困村、贫困户分年度减贫计划》,计划2016年完成20个贫困村摘帽、脱贫1351人,到2019年底实现全部脱贫。
  2.明确工作思路,实行挂图作战
  各地把科学确定扶贫工作思路放到突出位置,实行挂图作战、整体推进,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南充市将扶贫工作细化到扶贫攻坚作战图,照图作业、照图督查。色达县确立“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求突破、四年上水平、五年奔小康”的工作思路,做到定位准确、责任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
  3.强化组织领导,全力保障脱贫攻坚
  目前,我省全面落实了“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管理机制,成立了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11位省领导任副组长。同时,全省20个市(州)、160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88个贫困县扶贫机构全部单设,省市县扶贫机构新增领导职数84个、行政编制427个、事业编制222个,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完善了以乡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四级书记一起抓”的生动局面。达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双组长制”、率先健全扶贫移民机构、率先市县联动建立脱贫攻坚“三大基金”、率先提出“教育资助解困一批”到户措施、率先落实“五个一”贫困村帮扶机制,受到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省委书记王东明的批示肯定。剑阁县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和16个分指挥部,以军事化的管理,部队化的作风,形成了分团作战、分线作业、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屏山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了先进村带后进村“五联”模式和兴文县的“三联三结三强”扶贫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扶贫效果。
  同时,实现所有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五个一”全覆盖。从随机抽查和暗访的贫困村都可看到,帮扶干部在位在岗情况好,对贫困村贫困户情况清楚,群众反映良好。阿坝州将全州606个贫困村全部纳入联系帮扶对象,共落实帮扶干部2万余名,建立健全 “全域扶贫、全员扶贫、全程扶贫”的帮扶新机制。富顺县骑龙镇龙须村第一书记陈林自行设计制作的《驻村工作手册》、卡通式“脱贫书记讲政策便民服务卡”,深受群众欢迎;理塘县机关单位、片区工委、乡镇、机关干部职工,按照“1+1”、“1+N”方式,对4918户贫困户实施“一对一”、“点对点”帮扶。
  4.严格监督考核,确保责任全面落实
  南充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贫困县考核工作,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嘉陵区提出“七个零容忍”,对考核倒数第一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作出组织处理,对排位靠后的进行诫勉谈话。苍溪县推行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管理,成立3个巡回督导组进行明查,组建3个专项暗访组进行暗访,倒逼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贫困户进出机制更加精准,动态管理基础全面夯实。
  1.扎实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
  各地认真开展“回头看”,在严格落实统一标准程序的同时,结合实际提出了“看房、看粮、看读书郎、看卧病床”等标准;严格农户申报、入户核实、群众评议和乡、村公示、县级公告等程序,做到了全程公开、结果精准。古蔺县丰富了贫困户家庭详情核实表,新增了12个子项目,确保了识别对象更加精准。达州市通川区创新推出“3366”精准识别工作法,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肯定性批示并在全省推广。马边县清退不符合条件贫困户1437户5410人,再识别出符合条件贫困户751户4043人。
  2.“六有”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
  全省在强力推动完成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脱贫攻坚“六有”信息平台建设。在数据录入阶段,实行全省统一调度,优先保障网络硬件资源,并组织脱贫办实地巡回指导和专项督查,切实保证了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目前,全省建档立卡切实做到了“六个有”,实现了全省联网、公开查询。
  3.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各地档案资料,包括农户申请书、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两公示一公告”资料、贫困对象花名册、“五个一”帮扶人员名册、工作开展日志,以及贫困村帮扶规划等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并全面录入建卡贫困户“六有”信息系统,夯实了贫困户动态管理的数据基础。
  (四)扶贫措施更加精准,脱贫攻坚态势持续向好。
  1.坚持因地施策
  我省深入实施片区脱贫攻坚行动,突出“四大片区”脱贫攻坚主战场,坚持区域脱贫攻坚与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相结合,针对片区区域特点,强化精准施策,重点推动了藏区六大民生工程、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和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新出台了大小凉山17条特殊支持政策,进一步有效解决片区的区域性贫困问题。平武县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形成“旅游扶贫+生态扶贫+产业扶贫”的“平武模式”。
  2.坚持因户施策
  各地结合地方实际,针对贫困户不同情况,扩容“五个一批”覆盖范畴。广元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特色种养产业、春风行动优先就业等方式增加收入,实现产业脱贫;对居住在边远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无劳动能力的特困户,推行“十大救助制度”,实现政策兜底保障脱贫;对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通过逐步提高医保补助、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和实施大病救助,减轻其就医负担,实现医疗救助脱贫。凉山州制定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创新创业致富、低保政策兜底、医疗保障扶持、移民搬迁安置、治毒戒毒救助、移风易俗巩固“七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贫困群众根据致贫原因分门别类制定帮扶措施。
  3.坚持产业发展
  各地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核心支撑。罗江县试点建设扶贫产业园区,将园区“股权、利润、资产”精准量化到贫困户,建立风险基金和收益、分配及管理机制。屏山、筠连县加强贫困户与专合组织的利益联结,通过专业合作社托管寄养向贫困户发放固定报酬,采取股权量化分红方式,将财政投入合作社资金形成资产以优先股方式量化给贫困户,拓宽了贫困户增收渠道。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凉山州把交通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标志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58亿元,到2020年将基本实现“县县有高速、畅通全覆盖、库区全通航”。广元市各县(区)着重解决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等问题,打通“断头路”、消除“中梗阻”;加强集中供水保障,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和水质合格率;坚持“建、改、保”相结合,统筹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土坯房改造。2015年,全市新建通村公里3000余公里,解决安全饮水4.3万人,改造贫困户危旧房8500户。资阳各县(区)为每个贫困村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公共服务保障
  重点抓好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保障。泸州市在全省率先构建了保障线和脱贫线“双线合一”的扶贫托底“安全网”,打出了“2+13+N”的政策组合拳,统筹推进“七大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叙永县大力探索开展健康扶贫“四百”工程(通过免费体检、建健康档案等实现全民预防保健覆盖面100%,通过全额或补助等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通过市、县财政共担实现贫困人口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率100%,通过帮扶单位资助、政府统筹解决等实现贫困人口医疗救助面100%),让贫困户中的特困户在县内就医基本实现 “零支付”。凉山结合彝家新寨建设,切实抓好4.6万户23.5万贫困群众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帮助每户贫困户家庭建立健康档案,针对性地提供大病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等医疗救助服务。
  6.加强智力和能力扶贫
  一方面加大教育扶贫力度,让贫困户的子女要上学、能上学、上得起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广元市昭化区坚持“提、结、扶、改”四结合,区财政每年安排1800余万元,提高家庭贫困孩子就读保障水平。凉山强力推进彝区教育振兴计划,启动实施15年免费教育,州级财政投资24亿元,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从学前到大学毕业的费用,由政府兜底,确保到2020年中小学适龄儿童实现应读尽读。另一方面加强劳务扶贫培训工作,提升扶贫对象的自身发展能力。通过加强与各类劳务技术培训机构合作,重点开展市场急需工种的培训,并加大培训日常监管力度,增强培训实效。
  (五)扶贫合力更加凝聚,社会大扶贫作用日益增强。
  1.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
  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加大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力量推进扶贫攻坚。2015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达18.64亿元,较2014年增加5.05亿元。南充市各县(市、区)按照重点县不低于5000万元、一般贫困县不低于3000万元且年增20%的要求,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了专项扶贫资金。同时,我省以推进改革创新、加强监管指导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了与“四到县”制度相适应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机制,推动建立了具有全国影响和四川特色的扶贫小额信贷模式,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县级扶贫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审批、公示、备案等管理制度,构建了综合立体监督网络,确保了扶贫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巴中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在市电视台开设“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由市民、人大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问廉代表团,对截留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问廉”。渠县每个扶贫项目涉及村聘请2名群众监督员,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督。
  2.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
  政府、市场、社会协调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各地通过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实施“百企联百村”工程等举措,引导更多的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进一步优化升级了“四川爱心扶贫网”,完善了“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平台功能,建立完善了涵盖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和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全方位、多领域的社会扶贫工作机制。推动完成了36个重点县与中央新一轮定点扶贫单位的对接,启动了新一轮省直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和“万企帮万村”民营企业精准扶贫行动。扶贫日活动和爱心扶贫活动2015年募集资金物资合计8亿多元。阿坝州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累计争取各类社会扶贫资金4亿元以上,落地实施113个项目。达州市创新市县定点帮扶模式,“组团式”定点帮扶到贫困村,954个中央、省、市和县级部门定点帮扶828个贫困村,累计投入扶贫资金、物资等折款2.78亿元。
  3.创新扶贫方式
  旺苍县大力实施金融扶贫工程,实施了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金融创新、扶贫小额保险、扶贫小额信贷等全国性试点项目,互助资金试点项目累计放款1.3亿元,金融创新试点累计放款536万元,扶贫小额保险参保人数从2011年的1.47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15.3万人,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放款85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旺苍模式”得到了省委书记王东明的肯定性批示,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泸州市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融资支持扶贫开发,发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20亿元成功获批,多措并举促成金融机构打造“扶贫宝”等保险产品,提高了因灾因故致贫返贫的抵御能力。万源市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今年拟建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70个。沐川县建立三级“互联网+生态+扶贫”的电商服务体系,2015年实现网络销售特色农产品6400万元。
  (六)干部群众精神面貌更加昂扬,脱贫奔康信心更加坚定。
  扶贫开发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千家万户,要实现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任务艰巨,工作艰辛。检查组看到,许多基层干部特别是驻村干部,为了贫困群众脱贫奔康,不怕苦不怕累,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始终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己任,展现出了决战贫困、不胜不休的昂扬精神面貌。从检查情况来看,乡镇干部、驻村干部等对贫困现状和中央、省委政策以及《条例》比较清楚,基本都能正确回答询问。巴中继承和弘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巴中精神,持续用力、扎实用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甘孜色达县扶贫移民局局长拥忠对《条例》如数家珍,在口头汇报工作时都能结合具体条款娓娓道来。蓬安县河舒镇黄花村第一书记放下刚出生不久的儿子,以村为家,协调修建了4.2公里村道。同时,广大贫困群众意愿更加积极,感恩奋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加强烈,好风气好习惯正在形成。许多贫困群众包括一些有轻微残疾和疾病的,积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展现出了脱贫奔康的坚定信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省当前扶贫开发工作态势良好,“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及2016年减贫目标任务正在有序推进,但依法扶贫、依法治贫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条例》学习宣传方面。个别地方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存在流于形式、应付检查的现象。个别干部对《条例》赋予的职责认识还不够到位,法治意识、法治能力还需增强。在宣传上,有的干部在宣传解释时缺乏耐心;对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或地处偏远的群众的宣传还存在盲点。 
  (二)扶贫对象方面。一是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依然艰巨。如凉山州17个县中有1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建设严重滞后,多数县境内无高速公路。通江县有10多万人生活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洪水淹没威胁区,脱贫攻坚任务繁重。二是有的贫困群众思想观念还比较落后,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个别群众内生动力不强,仍存在“等、靠、要”思想,个别地方存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改善住房大拆大建等陋习。三是对自身的能力认识不够。贫困群众普遍受教育程度低,对现代农业新技术、产业发展新方式接受能力有限,缺乏改变自身状况的能力素质。个别贫困户因急于脱贫致富,大量借贷进行超出自身能力的再生产。四是贫困户退出机制和标准尚未完善。个别地方脱贫依据不够全面充分,对脱贫后的贫困群众政策措施支持力度不够。有些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不愿意退出,存在继续享受贫困福利的想法。
  (三)扶贫政策规划方面。在规划编制上,有的地方过于追求大而全,没有充分考虑地方财政投入能力,忽略了规划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有的地方扶贫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和行业规划等衔接不到位,造成规划交叉,项目资金难以落实。
  (四)扶贫措施方面。一是扶贫措施精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看重“大水漫灌”而不注重“精准滴管”,因户因人制定措施精细化程度不高。二是脱贫产业谋划统筹思考不够。个别地方在发展脱贫产业时,对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农民意愿等因素深入调研论证不够,缺乏统筹规划,在如何提高贫困群众“造血”能力、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等方面深入研究思考不够。有的地方存在盲目跟风发展产业的情况,造成扶贫产业趋同。三是对扶贫产业发展的潜在风险认识不足。有些地方盲目急速扩张产业规模的情况比较突出,对如何解决市场销路考虑不够,对市场风险估计不足,极易造成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结果。
  (五)扶贫帮扶方面。一是扶贫资金投入和使用有待加强。尽管省、市、县各级财政不同程度增加了投入,但资金总量与扶贫攻坚任务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民族地区财政普遍困难,在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周期长、成本较高,扶贫难度大。二是扶贫资金项目整合力度还需加强。除扶贫专项资金外的其他涉农项目资金仍有“带帽”下达的情况,整合难度大,难以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同时,招投标政策、县级验收报账制度等条件多、手续多、环节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从检查情况看,有些贫困村社道公路还没完全打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还未实现全覆盖,通讯通信还存在盲区,村民自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难度较大。四是驻村干部帮扶能力有待提升。个别驻村干部农村工作经验欠缺,帮扶观念仍停留在养几头牲畜、种几亩经济作物等传统农业模式上,着眼完成短期脱贫任务多,长远规划思考少;在制定政策时照搬上级部署多,结合本地实际主动谋划少;在帮扶方式创新和精准上思考不够。个别第一书记虽然人在基层,但心沉得不够,农民群众认可度不高。
  (六)非贫困群众方面。特惠政策和普惠政策的差异增加了基层不稳定因素。各级针对贫困对象的特惠政策,让部分处于贫困临界线的非贫困群众对贫困群众享受优厚扶贫“红利”心生不满,因扶贫利益分配引发的不稳定苗头开始抬头。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条例》和中央、省委精神的学习宣传,在广度和深度上下更大功夫。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强化《条例》学习宣传,以更加丰富、灵活的手段和形式分层分类学习宣传《条例》,引领、规范、保障脱贫攻坚有序推进。要更加鲜明贫困群众的脱贫攻坚主体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群众,特别是部分外出务工、地处偏远、老弱病残的群众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贫困群众依法脱贫的思想认识。要层层深入推进,营造更加浓厚的依法扶贫、依法治贫、依法参与的良好氛围和法治环境,真正让中央、省委精神和《条例》成为脱贫攻坚的行动指南和重要遵循。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在扶贫政策支持上下更大功夫。
  一是注重扶贫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及各项专项计划,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扶贫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农业、交通、医疗、教育、产业发展的衔接。
  二是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努力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支持我省扶贫开发事业,要逐步增加各级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改善贫困地区尤其是偏远乡村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状况,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制定配套政策和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在制度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特殊情况,尽量不“一刀切”,灵活适用“跨年度工程”的认定,解决资金及时到位问题,研究提高民族地区道路建设补助标准。
  三是加快制定我省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办法,把部分涉农专项资金打捆下达地方,给予县级项目资金统筹权力,支持县级政府集中财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四到县”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尽快落实对“摘帽”贫困县的低保标准与贫困线标准“两线合一”政策。
  五是尽早研究促进脱贫后贫困地区持续发展、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的政策和办法。
  (三)进一步推进精准施策,在落实“五个一批”上下更大功夫。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瞄准机制,精细制定“五个一批”的帮扶计划和方案。对贫困户住房改建或重建政策措施制定坚持保障基本生活原则,让贫困群众既住上好房子又不背上沉重债务负担。加大对贫困患者医疗政策兜底力度,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医疗能力建设,推行医务人员结对帮扶行动,多措并举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是科学合理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各地要更加注重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附加值,科学研判市场行情,有效降低产业风险,切实解决一哄而上、产业趋同、效益低下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支柱产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积极支持工商资本投入产业发展,建立与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既促进贫困群众短期增收,又积极探索完善长期稳定脱贫增收的良性机制。要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促进农村物流的发展,通过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方式,主动融入外部市场。
  三是注重动态管理,进一步增强“六有”平台精准度。要加强“六有”平台建成后的后续管理,切实防止“数字脱贫”,防止简单把人均收入作为脱贫唯一标准,还要看“两不愁、三保障”。确定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的具体化指标,真正实现应退则退、应进则进的动态管理。
  四是做深做实驻村帮扶。强化县级政府对“五个一”帮扶的统筹调度和综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督查考评,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真正沉下去、动起来。驻村干部要真正实现扶持一户、脱贫一户,推动贫困群众如期脱贫、精准脱贫。对已脱贫的农户还要分类制定巩固提升计划,确保脱贫人口有持续发展能力。
  五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扩大农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大培养青年党员力度,夯实党在贫困村和贫困群众中的执政基础。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搞好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把贫困群众的事情办好。
  (四)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在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能力上下更大功夫。
  一是进一步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综合素质和思想认识,统筹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文明健康、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从思想上“拔穷根”。坚持扶贫先扶志,对好逸恶劳、大操大办等陋习,加以规范、约束。坚持扶贫项目量力而行,对易地搬迁、住房改建重建等严格限定标准,不让贫困群众背负高额债务搞建设。
  二是深化智力扶贫,进一步提升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能力水平。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就业帮扶,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大力开展种植养殖、农村电商、机械操作等就业创业实用技能培训,组织科技、农业、扶贫、人社等部门深入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阳光工程培训、劳务扶贫培训、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实现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技能,增强造血功能。
  三是深化教育扶贫。推广“一村一幼”、 “一乡一所”、深化“9+3”免费职业教育、彝区教育振兴行动、15年免费教育计划等,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加大贫困户中高校学生的帮扶力度,以教育发展和就业帮扶促进减贫脱贫,促进教育资源特别是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努力实现“一人成才、全家脱贫”。要特别注意解决好民族地区贫困群众智力扶贫软肋问题,民族地区贫困群众知识技能与省内其他地区有明显差距,智力和能力是帮扶的重点,要提高帮扶针对性。
  (五)进一步注重各方平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更大功夫。
  要积极处理好贫困群众之间以及贫困群众与非贫困群众之间的关系,在对贫困群众倾斜政策和资金的同时,既要防止不公平的现象,也要积极研究和用好涉农、涉民生资金对临近贫困线的农民群众的普惠帮助,尽可能减少矛盾,避免扶贫信访事件发生。要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适当扩大产业发展、职业教育、住房改造等政策性帮扶措施的覆盖面,统筹平衡片区内与片区外、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帮扶政策。
  (六)进一步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在依法履职助力脱贫攻坚上下更大功夫。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条例》的要求,通过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工作调研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力度。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根据岗位职能、专业特长,结合区域贫困特点,深入贫困村,走访调研贫困户,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帮扶贫困群众,主动为扶贫开发出招发力。同时,各级人大要支持、鼓励代表通过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推动贫困群众最迫切、最急需问题得到切实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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